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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10月31日

男男女女 亦舒

               
  约了阿媚吃茶,阿媚迟到。
  隔壁坐着两个中年妇女,正在大肆谈论家事,她们是上海人。
  一个很气愤地说,“……我同伊讲,我是伊的男朋友的太太,女孩子家缠住人家的丈夫不放,成何体统,为什么不检点一些,况且伊身材面貌都还是上乘的,何必做些没有前途的事,误自己的青春。”我向她瞄一眼,只见她两道眉毛画得关公似的,面孔搽得红是红白是白,一脸一身的肉,年纪并不十分大,约三十七八岁模样,一件旗袍的料子非常考究,显然是个阔太太,因此具备一切阔太太的缺点。
  另一个也打扮入时,因是做听众来的,所以唯唯诺诺,不慎出声。
  “可是伊不听我劝,伊冷笑说,我丈夫是很爱她的,我没法子,只好回家同他吵,问他当初做小职员的时候,可记得岳父怎样帮他的忙,可是他竟然收拾行李搬了出去,叫我怎样活下去?”阿媚来到,静静的在我对面坐下,叫一杯矿泉水,跟我一样,被隔壁的对白吸引住,我们听下去。
  “我只好联合亲戚,同他去大吵——不吵我是不甘心的!”“伙计!”那位胖太太叫,“替我包起两打蛋糕!”她还记得吃蛋糕,毫无疑问,她们会活下去,且活得很好,很壮健。
  媚看看我会心微笑。
  那两位太太结账走了。
  我吁出一口气。“人们就是为这个烦。”“你仿佛很戚戚然。”媚说,“富有同情心。其实丈夫对这些女人来说,同一只玉坠有什么两样呢,也不过是为她们添增面子的一件东西。”“或者,一张丝绒沙发。”我说,“客厅少了一张丝绒沙发,到底难看相。”“你呢?”媚问,“你的同居生活如何?”“很糟。”我说,“不过你放心,我不打算诉苦。”“有人说看见张家俊跟一个混血女郎吃茶。”媚说。
  “也不稀奇,我与他最近搞得很差。”我说,“这次试验很失败。他是个爱新鲜的人,一部车子都三日两头的换。”“你不生气?”她问。
  我笑:“生什么气?我照照镜子,发现自己并没有什么损失,眼睛鼻子全都在,有什么好气。”“可是他住在你家里。”媚说。
  “他可以搬出去。”我说。
  “你不伤心?”媚问。
  我想很久。“早三个月有,可是那种伤心,自怜居大多数。我不介意。”
  媚说:“他怎么可以在你家中与人家鬼混?”“待我问他。”我微笑。
  “我很佩服你。”媚说,“像我,虽不至于像隔壁那两位太太那么窝囊,但是也好不到什么地方去,整个人瘦得落形,到现在午夜梦回,始终不明白他为什么离开我,而且那女人的条件比我差那么多。”“媚,他受你七年气,他也受够了。”“我否认这一点,我什么时候让他受气?”媚愤然说。
  “你自然不觉得。”我说。
  “哪对夫妻没有争吵?”她说。
  “七年来,他受的气逐年升级的,他的忍耐力总有个限度,你是千金小姐,他是你爹公司里的小职员,你对他青睐有加,欣赏他的才华,提拔他,下嫁于他,可是你始终不能忘记你有恩于他——媚,我们是小学与中学的同窗,你的脾气,我岂有不知道的,你简直把他当家中的一名长工,连侄女儿与同学去游泳,都叫他做司机,日子久了,自然不开心。”“可是那个女人是——”“她听他的,那还不够吗?”我说,“上半辈子他听女人的指使,侍候一个女人的面色做人。下半辈子也该换换口味,风水轮流转。”“我始终不能明白,我们黄家对他是在不错。”我摇头:“他娶你是错。一个男人,切切要记得‘齐大非偶’这四个字,像我的兄弟,都是硬铮铮的大丈夫,他们赚三百,老婆跟着喝粥;赚三千,老婆跟着吃饭;赚三万,老婆尝鱼翅,决不会在女人身上贪小便宜。像你们黄家,左右不过开家钟表店,你们自己吃用不愁,可是真正和大富之家相比,也不过是做些上不了台盘的小生意,做你的丈夫,气是受到十足,享受能有几成?你老爹也不过做在平治里,又不舍得给女婿买劳斯跑车,他干吗留在你家里?等分遗产?他又不耐烦。老实说,你这丈夫是挺有志气的,当初他娶你,不是为你的钱,而是为感情,我觉得他很有勇气很好。”媚冷笑:“有你这样的女人,不帮同性去帮异性。”“我是据理而言,”我笑,“你黄大小姐害怕听不到奉承的话?我又不想你送金劳力士给我,我干吗要对你虚伪?你不爱听这些话,下次就不用出来见我。”媚叹一口气。“我也只剩你这一个朋友。”我们这一班人,身在福中不知福,儿女私情略不如意,便要死要活。
  是,我们便是这样没志气没出息的人。
  我们正要付账,媚忽然惊说:“唉呀,才说曹操,曹操就到,那边不是张家俊吗?”我忍不住看过去。是他,错不了,他与那混血女郎正走进来,香港就是这么小。
  “嗳,”我低声跟媚说,“我们快溜吧。”“溜?溜哪儿去?他们坐在门口隔壁。”“我们打边门走。”我说。
  “奇怪,奸妇淫妇倒不慌忙,你却心虚起来,真没出息!”“别开玩笑,我们赶快溜吧。”我说,“难道我还过去上演六国大封相不成?”“没种!”媚暗暗骂我。
  “这类‘种’也不需要有。”我拉起她从后门就走了。
  回到家中,丢下手袋,不知怎地,吓得一身是汗。从来我最怕遇见这种场面。
  回想刚才那个混血女郎,只记得她有头半黄不黑的头发,黄眼珠,皮肤白得十分不健康,并不漂亮。
  混血儿非得深色头发浅色眼睛才会好看,张家俊挑到个特别丑的。
  我定下神来,把他的东西全部收进箱子里,整理好之后,到街上买一把锁,顺便带锁匠回来把锁换过,再写信到电话公司申请改电话号码。
  一切做完之后,张家俊回来了,拼命按铃,我去给他开门,他一来便看到一套箱子搁在地下。
  “什么事?”他大惊失色。
  “你该搬走了,家俊。”我说。
  “完全是误会。”他气急败坏地。“我知道你看见我们——”我眨眨眼。
  “好吧,我搬。”他说,“但是你不能叫我马上走,我总得找屋子搬。”“香港上中下三等酒店不计其数。”我说,“何必等?”他朝我瞪眼:“你怎么一点情义都没有?”他责问我。
  我说:“你使我想起一个笑话。”我仰头笑。
  “什么笑话这么好笑?”他踢开一只箱子。
  “有一对夫妇分居后,丈夫与舞女同居,生下一子,妻子离开香港去念书。这男的忽然对前妻说:”人家说,我可以告你遗弃。‘于是他前妻马上告他通奸离了婚。这个笑话你说滑稽不滑稽?“”你是讽刺我?“家俊跳起来,”我觉得我对你不错!“”我再说一个笑话。某太太要跟丈夫分手,她丈夫说:’我一向对你很好,你想想,你怀孕的时候我都没出去玩女人。‘你又说这滑不滑稽,仿佛他吃亏了,有的玩没去玩。“”很好笑,“他说,”我完全明白你的意思,但是你又不肯跟我结婚——“”你没有条件结婚!“我截断他,”你不能负担家庭。“”你太虚荣。“他说。
  “太多无能的丈夫都用这种借口来替他们自己开脱,我不怪你。”“你听我说:我与那个女人其实什么也没有——”“我没有吃醋,我只是不想你再住在这里。”“好的,”他说,“我搬,你不必再讽刺我。”“请。”我说。
  “好。”他站起来。
  “你忘记车匙门匙。”我说。
  他无可奈何的把一大串锁匙掏出来搁桌上。
  我替他开大门,他看到门上的新匙,呆住,他问:“你连锁都换过了!”
  我笑笑。
  “你这歹毒的女人!”他咒骂我。
  我微笑,向他鞠躬。“你出去多多替我宣扬一番,我不会怪你,自古全世界的人都抱着‘宁可我负人,不可人负我’的心理。再见。”“谢谢你!”
  他怨毒地说。
  我关上大门。
  这些日子他一直住在我的书房中,住了很久。他是怎么搬进来的,我也忘了。开头好像是因回家远,他说累,便在我这里睡一个晚上。再后来周末索性不回去,放一套睡衣与替换的衣裳在我这里,然后干脆不走了。
  我觉得怪闷的,怎么会变成同居的局面?我一向反对同居,因为对女方太不公平——尽了所有做妻子的责任,而得不到做妻子的权利。而那时因为他向我求婚,所以心肠一软,便让他呆下来。
  我总觉得一个男人肯向女人求婚,他便有诚意,有诚意的男人实在不算是坏男人。
  我当时跟家俊说:“分开住好一点,周末我上你家坐,有时你来我家听音乐,多好。”他说:“你这里什么都有,从冷气机,抽湿机到干衣机,应有尽有,我那里太简陋,你去住也不惯。”我觉得他很会打算盘。
  一个月过去,两个月过去,他偶尔也付一次房租,钱倒不是问题,我有我的朋友,我有我的生活,一向不是别人的附属品,现在电话他抢着听,浴室争着用,电视机永远扭到他选的播映台——我受不了。
  我自由惯了。这我知道。最主要的是我看他不起。多年来社会的风气是由男人负起经济大权,现在他靠我,他愿意低声下气,我还是不愿意。
  一次一次的摊牌,他还赖在此地不走。
  一个周末他用了我的车子,我实在不能忍受,大发雷霆,吵很久,他都一一忍下来。
  有时我觉得他挺可怜,因为他也没有在我身上捞到什么大便宜。
  终于因这个混血女郎我可以把家俊赶跑,心中顿时放下一块大石。家俊人是不错,奈何不属乔木类。男人不应怕吃苦,赚三千就该去挤公路车,不必贪图小便宜而受女朋友的气而用她的小轿车。
  我花了三天才把书房恢复原来的样子,在抽屉中翻出一张我与家俊合摄的照片,顺手便扔进了垃圾桶。现在男女间的事不过如此,一段完结等另外一段开始。
  我搬到媚那里去住了三天。
  媚说:“你真厉害,如此这般便把男朋友轰了出去。”“当然,他吃我,又不是我吃他,他既然让我亲眼看见,我便不能饶他。”“你当心他出去噜苏,影响你的名誉。”“没关系,明白人一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那自然,”媚说,“有你这种女朋友真不错,一向不要什么赔偿。”“咄!我是什么样的人,他们能赔我什么!”我笑,“完了就是完了,当时开心过还不够?相识一场,也是缘分,何必多言语。社会舆论说些什么,我是不关心的,人们眼睛都雪亮,我理将来的事还来不及。”“听听这种女强人的口气。”我也很后悔的,后悔让他搬进来住。错了应当学乖,这种事以后不会再发生。
  过不久我另外与一个男生约会,也很愉快。
  正当我与梁季常开始熟悉,一天他问我:“你是否认识一个人,叫做张家俊?”“你想知道什么?”我问。
  “他是否与你同居过?”我笑说:“梁先生,如果你坚持要娶处女做老婆,我不是你的对象。如果你根本没打算娶我做老婆,又何必查根问底,反正对你的生活没影响。如果你认为有这种谣传的女人,不配与你做朋友,那么请罢。”“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梁季常分辩,“我只是觉得奇怪,因为今天上午在公司,忽然一个自称张家俊的人打电话来,说他与你同居过一段时期,并且劝我不要与你来往,你说怪不怪?”“你打算跟我继续来往吗?”我问。
  “我当然不理他,我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说,“可是你是否认识他呢?”
  “他追求我,但是没追到,所以很妒忌,在外头乱讲。”我说。
  我当然只说他喜欢听的话。
  于是梁季常笑逐颜开:“我猜也是这样,我想我跟你来往这么久,从来没上过你家,他怎么有可能与你同居?你并不是那么随便的人。”我听了这话,很是反感,觉得我们无法交通,他比张氏更差劲。他有什么资格来追问我?男人,买一杯咖啡给女人,就想收买女人的灵魂。
  我渐渐与梁氏疏远。
  一日在个酒席中坐着,忽然张家俊也同时出现,我倒没怎么样,只觉得有点触霉头,于是低头继续玩纸牌。谁知他厚着面皮过来,居然叫我的名字,我抬起头,茫然一看,当他透明,根本没有入脑,低头翻开牌说:“三只皮蛋,我赢。”众人想在我面孔上找蛛丝马迹,根本找不到。
  后来媚说我很绝情,我至少应该与他打个招呼。
  我冷冷说:“我一向不是那种大方的女人,把前夫的名字嚷嚷带在嘴边,什么‘我们不是夫妻,仍是朋友’,放屁!我也不必到处去哭诉他吃我穿我花我的,可是事情过去,各人走各路,阳关道、独木桥,我还跟他打招呼,他做梦!”“可是人家只当你无情。”“我还管人家?”我说,“我一向不理这些。”“所以我说,一向我最佩服你。”她笑。
  “现在世界变了,男人真噜苏,女人与他们分了手,没要他们什么,他们都还不甘心,到处诉苦博取同情,真反了。”真反了。
  梁在晚上打电话来问:“你为什么跟我疏远?”“没什么,”我冷淡地,“这一阵子想静下来看看书不便与你交际应酬。”“是的,我知道,因为我晓得你过去的秘密。所以你避忌我。”“自然,”我又笑,“我不敢得罪你,我还打算陪你上床求你保密呢!”我摔了电话。
  他又再打来。
  我说:“我不想再说下去,就这样好不好?君子绝交,不出恶言。”“为什么——”“再见。”我说。
  他没有再打来找我,如今男人们的水准益发下降,我想。在外宣扬我丑史的人,又多一个。
  我觉得很困惑,怕有朝一日我在婚姻注册处结婚的时候会有人来阻止,一连做好几夜恶梦。
  我谢绝应酬达半年之久,韬光养晦。
  可是命不该绝,终于因为一些小事到律师楼办手续,而认识了一个律师。他很年轻,很漂亮,很沉默。照说这一号人物是轮不到我的。
  可是出乎意料之外,我们结识第二天,他便打电话来约会我。
  我?我看着镜子,不还是这个我吗,交老运了。我问他:“想约我上哪里去?”恐怕也不过是吃晚饭看戏这些。
  他说:“还不是吃饭看电影这些。”他很冷静很可爱,常常扬起一道眉,看我一眼,并不说什么。
  我不认为他想娶我,不过我肯定他蛮喜欢我作伴。
  有一次在路上碰到梁氏,他正拖着一个女孩子——面目模糊的那种,见到我马上别转脸,假装不认得我,却又偷偷回头望我几眼。
  在我身边的汤姆马上发觉了,他不出声。
  我白他一眼:“为什么不问我那个鬼祟的男人跟我有什么关系?”他打横看我:“你以前的事,我不感兴趣。”我一听这句话,马上感动得眼睛都红了。说得多么好!“以前”的事他没兴趣。他的意思是,现在与将来的事他会有兴趣。
  “为什么?”我抬起头问。
  “因为你也不是我第一个女朋友,如果互扬丑史,不大好听。”他简洁地说。
  他只要我的心,他不要求我的灵魂。很好,这个高贵的男人正是我在寻找的男人。
  媚,我那女朋友说:“你的运气倒不错,转了。”“也该转了。”我下决心,“我会对他很好,你放心。”“你对男人一向很好,好过头了,你什么时候对男人不好?”媚问。
  “但是他们都恨我。”我说。
  “因为他们占便宜占惯之后,忽然失去甜头,心有不甘——哈哈,‘心有不甘’!
  嗳,你瞧,我这句话用得多恰当!“她很得意。
  “你呢,你的心情好得很呀。”我说。
  “有什么不好?有屋住有饭吃,穿得又漂亮,干吗心情不好?大把男朋友。”她说。
  “最后这句才是老实话。”“为什么女人一定要男朋友?”媚问我。
  我反问:“为什么候鸟到冬天要南飞,为什么三文鱼要千里迢迢跃溪去产卵?上古时代的遗传因子,届时要发作。为什么?我怎么知道?问上帝。”
  我和汤姆没有默契。他打电话来约我。我总给他优先权。
  他说我是一个糊涂的人。我说:“我糊涂?我是公认的聪明人。”他笑笑。
  “我只是在世俗上不甚精明。”我承认。
  “这就是糊涂。”他说。
  “难得糊涂。”我说。
  “你做独身女人是否做得很有味道?”他问。
  “你猜呢?”“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乎。”“十分没味道,”我说,“最没味道是没个说话的人,其次没味道是少个人给家用。”“多少家用?”“够吃够用。”我说。
  “你看我有没有资格?”他问。
  “你?你何必付我家用?”我稀罕,“外头多少纯情少女,你为什么不去问她们?”“青菜萝卜,各有所爱。”“你爱我?”他微微笑,双手插在口袋里。
  “你不介意我的过去?”我试探地问。
  “你入过狱?杀过人?放过火?我皆不感兴趣。”他说。
  “我只知道你有份高尚职业。谈吐幽默。身材好得很,五官清秀。中英文程度皆属上乘之选。又不会无端端坐下来叫鸡鲍翅。我喜欢你这种年纪的女人,思想成熟,精神独立,很适合我。对了,最重要的是你不搓麻将,我最讨厌搓麻将的女人。”我笑了。
  “怎么样?”他问。
  “我们拟张合同如何?”我问。
  “合同?对,商业合同。”他说,“走着瞧。”我们并没有一起睡。不知道为什么,他不是那种人,因为他够大方,所以我也染上他的习气。我们大多数在门口分手,摆摆手,改天再见。
  他甚至很少吻我。
  我喜欢他这样,毫无目的,就是喜欢我的伴。
  因为汤姆的缘故,我的身价忽然高贵起来——“她的男朋友是大律师”。
  其实大律师赚不了钱,还不及一个政府中等公务员。
  我倒不觉得他有多少了不起。耶稣基督的职业只是木匠,人的性格与他职业无关,我所知道的只是他欣赏我,这一点已经足够我们生活在一起二十年。
  假日里我跟他出去打网球。他的球艺并不太好,有时我把他杀得片甲不留,他会挥汗叹气,但并不抗议。壁球他也不是我对手。
  他说我运动与玩游戏都像独行杀手,冷血冷面,毫无体育精神。
  他问:“你怎么会懂得这么多玩意儿!”“把搓麻将的时间省下来,人们不知可以多做几许事!”我淡淡的说。
  “我们几时结婚?”他问。
  我把球拍支在地下,我说:“你真认为娶我是划得来的事?”“嗯。”“我会很高兴嫁你。”我说。
  他怀疑的看着我。“你看上去并不见得有多快乐。”“我应该雀跃?”我低下头,“到底我不是十六七岁的女郎,得失之间并不看得很重。但我会是一个好妻子,你相信?”“我相信。”他微笑,“我也不晓得我尚有结婚的念头,现在不同了。反正一切是现成的,婚后你搬来与我住,屋子你拿主意改一改,喜欢做工就做下去,不喜欢做便拉倒,周末我们在家听音乐,你得忍受马勒全套交响乐,如何?”“没如何,我会戴着耳塞看红楼梦。”我说。
  “这就是夫妻之道,对!”他说。我们两个人仰天大笑。
  年尾我们就结婚了,报上的广告登得很大,不知我那些前任男友有什么感想,他们会说:“咦,我不要的那个妞,没想到真嫁出去了。”就那样。
  男女之间的事,成则为王,败则为寇,变幻无穷,有人欢喜有人愁,一向如此。
  结了婚,故事自然告一段落,男女间故事本是无穷无尽,段落之后,尚有余波。
  -完-

10月29日

Rick.Erlien.-.The.Music.of.Yosemite(约塞米特国家公园)]专辑

作  者: tinyocean
标  题: Rick.Erlien.-.The.Music.of.Yosemite(约塞米特国家公园)]专辑
时  间: Sun Oct 28 00:23:13 2007
点  击: 32

   因为感恩节要去约塞米特玩,所以就把这张专辑翻出来听听,找找感觉。整张专辑随意
听下旋律优美,变化丰富,仔细聆听才注意到一直都是钢琴的solo,不由叹服。

这里是youtube的链接
http://www.youtube.com/watch?v=w5N1fWWkenc

“我首次踏上约塞米特国家公园,为其谱写乐章,是因为浏览了Ansel Adams的约塞米特摄
影集,为此地的美丽雄壮所震撼,她的魅力远超乎我的想象。这是一趟奇迹之旅。在Tuol
omne Meadows,一只隼鹰在我的头顶盘旋,而音乐从我的脑海中倾泻而出,浑然自成。自然
之乐音长存于约塞米特,生生不息。我只是担当了抄写的工作,让别人也能得以感受到其
中的愉悦。”

                                                           ----Rick.Erlien. 
10月28日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的背后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从未读过原文,开始总以为是些春心荡漾的江南女子,在草长莺飞的旖旎时节说出来的
应时之语。如春花绽放,如春草柔韧,背后缠绵一生的悠悠长待。
   一如 “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阵阵,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再如 “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少年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
情弃,不能羞。”
   然而不是。
   “研究“诗”的学者,几乎没有异议地认定它是一首说“戍卒思归不得”的诗。一个被
迫参加战争戍守边疆的士兵,含泪唱出爱情的誓约。换言之,它是一首“反战诗”。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是一首最悲哀的诗……生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
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
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是的,无法自主。可是,为什么还要忍不住奢望,奢望可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击鼓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以下节选自安意如的古典诗评 (有点 小资+ 肉麻,但还是比较全面的):
“    鲁隐公四年(公元前719年)夏,卫联合陈、宋、蔡共同伐郑。“击鼓其镗,踊
跃用兵。”诗的开头,一场战争打响,他是那个主战国队伍里的一个普通小兵,跟随他们
的将领孙子仲,踏上茫茫的征途。
  但是这次,不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不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面临侵略时,子民必须承
担的责任,只是君主之间的穷兵黩武,争权夺利。
  “土国城漕,我独南行。”如何的依依不舍都将离去。你能够了解吗,我非常羡慕那
些能为我们的王挖土筑城的人。是的!他们的确是非常辛苦,但是,当他们从天没亮,做
工做到夜晚,觉得非常劳累的时候,他们能够回家。他们有家可归。
  你知道吗?他们再苦再累,毕竟可以留在故土,每天可以见到家人,喝一碗野菜汤,
就是死了,魂魄也能安然。而我,必须要远涉千里,去赴那死亡的盛宴。
  “君子于役,不知其期。”
  或许,有幸我可以不死吧。可那时我已经白了鬓发,像道路边老了春心的杨柳,再也
舞不动了。
  你听见那些出征回来的士兵们怎么唱的吗?
  他们唱:“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
伤悲。莫知我哀。”他们哀伤的声音,像一双无形的手,一刻不歇地揉搓我的心,让它始
终褶皱,不得舒展。
  告别了你,在风餐露宿的长途跋涉中,我忘记有多少人因疾病和劳累死去。前面的人
倒下去,后面的战马跟着踩踏上去。鲜血,混入泥土。我看见一张张绝望的脸。他们在我
的眼前沉没下去。走过去的时候,我不敢回头,回头已经没有意义。等我们再经过这里时
,他们已成了累累白骨,湮没在泥土中。明天。依旧会有无数的战车、战马,无数的人踩
在他们身上,沉默走过。
  我的战马不见了∥业萌パ八K俏易钪沂档呐笥押突锇椤5比唬癖匾业剿?
没有它,我将会被弃绝在这荒郊野外,我将没有能力走完这长路,回去见你——我的妻。
  叫我到哪里去找呢?哦!原来它就在远处的树林下。你瞧!我是如此的神思恍惚,精
神涣散,怎么忍心再去鞭打我的马儿呢?它和我一样,一样思念着家乡。
  “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看见这八个字如红色的流星坠落
,当我闭上眼睛的时候,我几乎感觉不到死亡的疼痛。只有,一生路尽,蓦然回首时的甜
美眷恋。
  连日的搏杀终于猝然结束。我是如此的眷恋这人世,虽然它有百般的创痍,虽然我无
法完成“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誓言,可是,此刻如潮水般侵袭我脑海的全是属于你一
个人的记忆。我如此清晰地记起,是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拉着你的手,对你许诺,要“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现在,请你原谅我,无法做到对你的承诺。生死的距离太遥远,你我的别离太久长,
不是我不想遵守你我之间的誓约,我的妻,我的眼睛再也无法亮起。
  这是一个深沉而无望的爱情故事,一个征夫和妻子之间的爱,沉默到连名字也没有。
他们死后若有爱的墓碑,也许上面也是一片空白。
  可是,《击鼓》的忧伤弥漫了整部诗经,卫国的风,无休无止地吹,吹红了,我们的
眼睛。
  我记得,有一个女人曾在自己的文字王国里借着一个男人的口来探讨情的真义,她要
他引用《诗经》上的句子向另一个女人求爱:“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
老。”
  她说,这是一首最悲哀的诗……生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
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
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是的,无法自主。可是,为什么还要忍不住奢望,奢望可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
10月10日

谁还记得爱情开始变化的时候

谁还记得爱情开始变化的时候
我和你的眼中
看见了不同的天空
谁还记得是谁先说
永远的爱我
以前的一句话
是我们以后的伤口
过了太久
没人记得当初那些温柔
我和你手牵手 
说要一起走到最后